事故认定书未下,事故书先埋人是认定不可以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先需先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埋人擅自处理遗体可能引发法律纠纷,事故书如责任不清、认定赔偿争议。下先应耐心等待交警处理。埋人
一、事故书事故认定书未下,认定先埋人可以吗
事故认定书未下,下先先埋人不可以。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应首先进行事故责任的下先认定,而非急于处理后续事宜如埋葬死者。
若未经责任认定便擅自处理死者遗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如责任划分不清、赔偿金额争议等。
因此,律师在线提醒,在事故认定书未下达之前,应耐心等待交警部门的调查与处理,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后续操作。
二、事故责任认定与调解顺序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事故责任认定与调解的顺序是明确的:
1.依据规定,应先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即在现场调查、证据收集与分析的基础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2.待事故责任认定完成后,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在争议,并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方可进入调解阶段。
这一顺序的遵循,有助于确保调解的公正性、有效性与合法性,避免责任划分不清导致的调解失败或法律诉讼。

三、事故认定书制作相关规定
关于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明确的条款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2.若需要对事故进行检验、鉴定,则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在制作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涉及保密或隐私的证据除外)。
3.当事人若不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记录。这些规定确保了事故认定书的权威性与准确性,为后续的赔偿调解或法律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